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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密苏里州大陪审团决定不起诉枪杀黑人青年布朗的白人警察威尔逊,在美国数百个城市引起了抗议活动。此案的一大部分争议在于目击证人的证词在核心事实方面证词不一。
应对最近弗格森案在美国国内引起的骚乱,美国白宫在一份声明中提出一份加强社区执法训练的方案。奥巴马要求国会拨款 2.63 亿美元,其中的 7500 万美元预算将用于并购买 5 万个可穿戴摄像头,供警察执法时携带。
在佩戴摄像头之前,执法人员一般依靠随身携带的执法记录仪和路上安装的监控摄像头回溯取证。
但这并不是可穿戴摄像设备第一次出现在警察的随身清单里。
加利福尼亚州 Rialto 的警察从 2012 年起开始佩戴摄像头执法,在第一年内,针对警员的投诉降低了 88%,使用武力手段执法的比率也降低了 60%。从这一点上说,可穿戴设备的引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执法的方式。就像人们在知道电梯里有摄像头之时,会下意识的整理一下衣物一样。
在中国,可以摄像的执法记录仪也已经开始使用。重庆市南岸区将随身摄像头用于城管执法。自今年 3 月起,该区上街执法的城管队员都必须佩带一个具备录音、录像、语音对讲和 GPS 定位的摄像头,摄像记录会实时传输到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看起来,这些可穿戴摄像头就像是城管身上的“行车记录仪”,令事后的投诉有据可供回溯。
在英国,可穿戴摄像头首先在伦敦出现。2014 年 8 月起,伦敦在 10 个行政区内布置了 500 台随身设备,覆盖了 31000 名警力。它们不仅会用在日常巡逻中,同时还会用于携带枪支人员的日常训练。与其指望这区区 500 个摄像头能够优化执法的透明度,不如说它们的象征性意义更强,自由协会的 Jack Hart 表示,这意味着“每个人都受到怀疑”。苏格兰场的负责人则看好它们在抓取罪证上的作用,毕竟,有些证据用笔录很难描述。
目前警力佩戴的摄像头主要有两种,一种外形类似 Google Glass,另一种则可以佩戴在胸前,外形类似对讲机。比起一个手持摄像机跟踪拍摄的额外警力,这两款摄像头在面对面执法的过程中,给人的存在感更低,压力也更小一些。株洲的城管将用于无线监控的摄像头装在了道路作业车辆上,能够通过数字指挥平台随时查看。
于是那句耳熟能详的台词可以被升级了,你所说的、所做的一切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因为摄像头什么都记下来了。
但是摄像头的记录也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比如遇到拍摄盲区,或是摄像头没电、损坏甚至人为被关闭等情况,事实的呈现能够用什么方式补充,又是另一个问题了。
题图来自 N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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