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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报网讯】从给人类第一张黑洞照片打上水印开始,到“自愿关闭网站开展整改”,靠版权起家的视觉中国近日身陷“滥用维权”的“黑洞”之中。
尽管这场风暴还将持续多久不得而知,但专家认为,“视觉中国事件”对于中国知识产权的发展和进步而言,不失为一件好事。
维权“底气”来自指导案例
近日,围绕视觉中国的图片版权问题持续发酵,其提起诉讼的诸多官司也被外界称为“钓鱼执法”。但事实上,很多“碰瓷式维权”的官司是获得法院支持的。
北京《法制日报》15日报道,数据显示,自2013年以来,视觉中国及其子公司涉及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或网络传播权纠纷的诉讼,达1万多起,案件共涉赔偿约624万元(人民币,下同)。而这些案件涉及主体主要是视觉中国子公司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盖创意”)和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华易美”)。
2015年,最高法院发布了《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4年版,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2014)民提字第57号再审民事判决书”的案例,正是华盖创意与哈尔滨正林软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
最高法认为,本案华盖创意拥有数量巨大的图片,基本采取在官方网站上登载图片并可直接网上购买的方式经营。其网站上登载图片,虽然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但同样是“公之于众”的一种方式。故网站上的“署名”,包括本案中的权利声明和水印,构成证明著作权权属的初步证据,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作为享有著作权的证明。
根据这一指导案例的判决,类似华盖创意这样的专业图片公司维权的权利证明要求可以不同于其他作品,只需提供自己网上带水印的图片截屏,就可以证明自己是图片的著作权人。
案件的裁判员员员员员员员员员不论是从著作权法的规定来说,还是照片的发表习惯来说,都公平公正,而且合情合理。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一判决让视觉中国等图片公司有了“底气”,它们的维权自开始产生异化,甚至一些不具备维权资格的作品也被用来维权。
贼喊捉贼 以“维权”掩盖“勒索”
把黑洞照片的版权据为己有只是此次视觉中国“凉凉”的导火索,真正将其推入深渊的是被网民扒出中国国旗、国徽等照片也被其标注为版权所有。为此,共青团中央官微直接点名质问:“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视觉中国并未获得图片版权,却以权利人的名义销售图片版权或进行维权,这种行为侵犯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向权利人赔偿损失。同时,对于付费购买图片版权的使用者而言,视觉中国提供的有权利瑕疵的图片,这也构成合同违约。至于销售中国国旗、国徽等图片,视觉中国的行为还涉嫌违反国旗法、国徽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北京科技大学知识产权中心主任徐家力说:“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据此,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是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独创性是某项智力成果获得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黑洞照片以及被视觉中国占为己有的大量海外开放版权的照片都应该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视觉中国没有付出‘创造性劳动’,而是奉行拿来主义,将他人创作的摄影作品、图形作品等智力成果直接加上类似‘版权归视觉中国所有’的水印,显然无法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其行为本身就构成对他人著作权的侵犯,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把版权不属于自己的图片据为己有,在很多民众还缺乏知识产权意识的大环境下,不明真相的自媒体和企业开始成为以视觉中国为代表的图片公司的维权对象。
对此,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邱琳律师直言:“视觉中国引发众多负面评论的原因不仅因为本次的黑洞照片版权事件,更主要因素在于其长期以来通过‘碰瓷式维权’‘勒索式营销’将正当的版权保护行为转化为不当牟利的手段。以 ‘维权’之合法行为掩盖‘勒索’之非法目的。”
据一位图片版权市场的资深人士透露,图片库都有后台系统自动捕捉各个网站的侵权行为,开始发现的时候往往不去维权,等到侵权图片累计到一定量,再进行维权,以起诉同时推销的方式,达成被动版权交易。
“这就是典型的‘养肥了再告’的方式,对于这种维权方式,法院在判定时可以考虑予以降低损害赔偿金额。”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直言。
这种“碰瓷式维权”“勒索式维权”的事件屡见不鲜,动辄巨额索赔或要求签订包年合同,搞得媒体、自媒体战战兢兢,不敢配图。
在徐家力看来,“首先,视觉中国对其不享有著作权的作品,通过加上水印行为证明其为著作权人,是证明手段与证明目的的混同。其次,如果视觉中国没有相关作品的著作权,假冒著作权人销售作品版权牟利,可能涉嫌诈骗罪,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专家:商业欺诈应罚到痛
为什么没有版权却又堂而皇之要求版权并指责他人侵权的事情屡屡发生?
上海澎湃新闻15日报道,“这与我们的商业环境有关系,简而言之,就是缺乏诚信的问题。”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明德指出,对于有形财产的权利,大家都很好理解,但是对于无形财产权利,却不能作出同样理解。
比如,所谓的权利方发了律师函,为什么不去问有没有证据证明这个东西是不是你的?“这说明,我们对于知识产权的认识还处于比较模糊、混沌的状态。”
广西民族大学广西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院长齐爱民则指出,被诉侵权人往往因为知识产权专业性不强、举证困难、畏惧诉讼风险等,最终选择通过和解的方式息讼,无形中助长了视觉中国“钓鱼维权”的不正之风。
而这样去做的人在实践中并不多,追根究底,还是因为公众整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
确实也是因为整个环境的问题,“很多市场主体确实用的是别人的,只要有人找来,他就心虚了。”李明德指出,正常的做法应该是不断去寻求许可和获得许可。
李明德强调,现在整个大环境提倡创新,提倡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市场主体,则是要搞清楚自己有没有财产权,对于受到威胁的主体,也要搞清楚对方有没有财产权。对知识产权财产权的认识,可以借助人们对于有形财产的知识。
齐爱民强调,版权授权中间平台行为的合法合规尤为重要。作为中间平台,不管是获得著作权人合法授权,还是在授权范围内转授权第三人都需要严格遵守版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为不管是超出授权范围的转授权、还是未经授权的转授权、乃至利用有利地位非法控制作品市场流向和授权费用的行为都将对著作权人、被授权人造成损害,并进而引发文化产业的灾难和社会秩序的混乱。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姚兵兵则倡议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尊重别人的权利。
人民网计划与兄弟媒体成立图片合作联盟
视觉中国因黑洞版权事件引起市场哗然,版权问题成为近期以来的市场焦点。对此,人民网14日提出倡议,计划与兄弟媒体成立图片合作联盟。
其中就提到,中国主流媒体应尽快在图片采编、使用和版权交易等方面形成联动机制,实现共融互通,创建合作联盟,成为图片市场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此,人民网旗下的“人民图片网”愿与兄弟媒体携手探索。
稍早前,人民网于13日刊发评论称,“视觉中国们”此次遭遇的集体讨伐,可以说是日积月累中形成的“众怒”。从媒体曝光的情况来看,将大量开放版权的照片“占为己有”“盖戳卖钱”,涉嫌对著作权的侵犯;故意散播存在版权的照片给媒体和企业“挖坑”,这种碰瓷式维权存在“钓鱼”嫌疑;法律明确规定不能用作商业用途的国旗、国徽等图片,在网站上堂而皇之出售,暴露企业内容把关审核上的缺失;而面对批评指责时振振有词、我行我素,也彰显了相关企业一贯的傲慢和自大……凡此种种,难以构建一个健康有序的版权市场,反而扭曲了有关产权保护的心态。
另外,消息一出,人民网股价也呈现增长态势。截至15日早盘收盘,人民网股价为26.89元,上涨2.44%,市盈率达206倍,市值290亿。
对此,华金证券传媒团队表示,“版权风险暴露业务模式漏洞,国家互联网趋势下官媒受益”。 华金证券谈到,随着中国国家版权局宣布要将图片版权保护纳入“剑网2019”专项行动:各图片公司要健全版权管理机制,规范版权运营,合法合理维权,不得滥用权力。“版权局官宣表明国家层面对版权市场的控制意识,我们认为国家互联网大趋势下,官方媒体在版权保护、舆论监控等互联网阵地的严格把控,而市场化力量逐渐弱化。”
华金证券表示,认可视觉中国在版权时代来临后的版权市场价值,但当前不可忽视其因审核不严、诉讼严格被官方压制的特性。“我们认为国家互联网与市场化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而今年国家互联网将是行业大潮。”
链接:非个案!优图佳视日均10起诉讼 堪比视觉中国
“视觉中国黑洞版权门”事件爆出了不为人知的版权交易市场中灰色产业的一部分。然而,除了视觉中国,还有一家图片公司频频诉讼,这就是“优图佳视”。仅在2018年,该公司的诉讼量甚至比视觉中国还多出100多件,可见,类似“视觉中国”的经营模式并非个例。
《北京青年报》报道,据查,优图佳视在过去5年中共发起近万场诉讼,与优图佳视有关的9140条有关法律诉讼的内容中,裁判员员员员员员员员员文书有5000余条、开庭公告有2970条、立案信息有1128条。而在裁判员员员员员员员员员文书中,该公司为原告的文书占比高达96.22%,其尚未审理诉讼的开庭时间甚至已经排到今年6月。
在优图佳视诉讼最为密集的2018年,其比视觉中国还多打了100余场官司,全年裁判员员员员员员员员员文书量达到3541件,平均每天10件。而当年最后两个月,优图佳视就有1933起诉讼宣判,平均每天近32场。
事实上,很多优图佳视的“被告”们在收到法院传票时才得知自己侵权了。根据部分裁判员员员员员员员员员文书内容,他们有的人是在网上下载图片并使用,但是下载的图片是通过搜索得来,且图片上没有任何版权标注。有的则是通过购买付费图册得来图片并使用。
无论任何渠道,这些图片都被优图佳视找到、公证锁定证据,然后起诉。
目前,市场上一张付费图片的价格在200元到800元之间,一张用作杂志封面的图片卖到1000元。但是,在多份裁判员员员员员员员员员文书中,优图佳视要求单张照片的赔偿金额为6000元到1万元。
那么,这些照片在优图佳视网站上卖多少钱?与此前视觉中国、全景网络等网站图片报价随时可查、销售在线待命不同,优图佳视网站没有有关图片报价或销售的联系方式,只留有公司座机和法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