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6月7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秘书长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会徽制作和使用规定》,会徽按照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会徽制作规范》制作。
用于悬挂的会徽,由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室从生产国旗国徽的企业中指定企业制作。会徽直径的通用尺度为以下三种:
一百厘米;
八十厘米;
六十厘米。
会场悬挂会徽的尺度,根据会场需要确定。其他特定场所,需要悬挂非通用尺度的会徽,须报政协全国委员会办公室批准。
需要注意的是,会徽是政协的象征和标志,政协各参加单位和个人都要维护会徽的尊严。在使用会徽及其图案时,应注意其使用范围,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会徽,且不得用于商标、广告、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私人庆吊活动以及与政协活动无关的其他场合。
如果你需要制作政协徽,建议遵循相关规定,并通过正规渠道联系具备相应资质的制作单位进行制作。同时,确保制作的政协徽符合规定的样式、尺寸和质量标准。具体的制作细节和工艺可能会因制作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政协会徽的图案由一颗五角星、齿轮和麦穗、四面红旗和缎带、中国地图和地球、“1949”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成。其含义为:一颗五角星表示中国共产党领导;齿轮和麦穗表示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四面红旗和缎带表示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的大团结大联合;中国地图和地球表示全国人民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1949”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分别为诞生时间、名称。
会徽的设计者是我国著名画家张仃和周令钊。张仃(1917年—2010年),辽宁黑山人,曾负责开国大典和政协会议的美术设计工作,领导设计制作了国徽和新中国第一批纪念邮票。周令钊(1919年—),湖南平江人,曾负责绘制开国大典天安门城楼上的毛主席像,设计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解放勋章,参与国徽、团徽和第二、三、四套人民币的总体设计。